a股是一个偏好炒概念,见风就是雨的市场,一旦上市公司与市场热点挂上钩沾上边,股价就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大涨,最近一段时间,抗击新冠状病毒肺炎成为全国的重中之重,因此与肺炎有关的概念成为市场资金追逐的对象,股价往往出现大涨。
3月1日,深交所对海南海药及公司董秘通报批评;上交所对博瑞医药发出监管关注函,对公司时任董秘通报批评,交易所缘何要处罚两家公司和当事人,在于信息披露存在瑕疵。
博瑞医药被查实,公司此前公告所称的“批量生产”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、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。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,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,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,一个药品从小试成功,到中试成功,再到批量生产成功,其中有非常多的工艺需要完善,是一个艰难的过程。实验性生产与批量生产之间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,何况没有取得专利许可,也就没有办法批量生产,另外药品生产与普通化工产品不同,还需要取得药监部门批准,才能批量生产,因此公告所称“批量生产”是存在瑕疵的。
博瑞医药蹭概念只是a股的冰山一角,利用市场热点,炒作股价可谓是俯拾皆是,博瑞医药还算有良心,没有利用炒概念推高股价,大股东、高管高位减持套现,实现利益最大化,可以算得上是无心之过,或许可以原谅,从轻处罚,有一个改正的机会。不少公司蹭了概念,股价涨了,就心里蠢蠢欲动,大股东和高管忍不住减持甚至清仓减持,这就是有心为之,其心可诛,有必要让他们承受难以承受的处罚。
市场缘何蹭热点成分,在于代价太少,即使利用蹭热点减持,无非也是交易所发一个关注函或者公开谴责、记入不诚信档案等等,处罚与所得相比往往不在一个级别,风险很小,收获很大,有的公司可以实现股价翻倍甚至翻几倍,这个时候高位减持所得就可以多出天文数字一般的钱来。
因此遏制肆无忌惮的蹭热点,不能止步于交易所层面的行政监管,而是需要上升到证券法层面或者是信息披露方面,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《证券法》强调了信息披露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简明清晰、通俗易懂的要求,对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陈述,新《证券法》将处罚上限从六十万元提高至一千万元,相关主体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既然有了法律规定,就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,如果束之高阁也就失去意义。
新证券法已经在3月1日正式实施,对于蹭概念行为,应该从信息披露方面着手,只要有虚假成分,就应该根据证券法规定予以处罚,一方面是大大增加蹭热点的代价,另一方面是做出处罚以后,就可以为投资者索赔扫清司法障碍,在集体诉讼机制下,投资者就可以更加容易获得赔偿,同时也极大增加蹭概念炒作股价的成本。
a股最大特点,就是很多违规违法行为仅仅被交易所行政处罚,而没有上升到证监会层面的行政处罚,违规违法行为就很容易被轻轻放过,纵容了市场主体的侥幸之心,造成违规乱象频发,这种局面亟待改变。